为方便广大师生顺畅、有序使用图书馆报告厅,充分发挥场馆功能作用,即日起,请申请使用部门填写《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报告厅使用审批单》,并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生工作处(团委)递交申请。使用期间,请各部门按照“谁使用谁负责”为原则,自觉爱护设施设备、保持环境卫生,做好活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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